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福建农信)和自愿在福建省农信网站上自助申请网上农信服务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农信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在线注册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
一、名词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客户:指享受农信社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
(二)网上银行服务:指农信社借助因特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的自助金融交易服务。
(三)密码:指客户开立账户或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自行设置的各种密码,如网银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
(四)交易指令:指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向农信社发出的符合要求的查询、支付等指示,农信社对该指示自动执行。
(五)错误:指农信社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 客户权利及义务:
(一)客户对发出的任何交易指令承担责任。
(二)客户已在农信合法开设个人账户,并符合福建农信的有关规定。
(三)客户使用农信提供的网上农信服务时,表示客户接受及同意:
1、福建省农信网站的操作使用的有关规则及条款;
2、农信制订施行的各单项农信业务及网上农信服务相关的业务规则或制度。
(四)客户在线注册时保证,向农信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农信,否则对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客户应遵守农信有关网上业务交易的规则及制度。按照农信的有关操作使用规则、提示及条款正确操作,并对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六)客户在线注册成功后,所享有农信服务内容依照农信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功能选项确定。
(七)客户保证合法登录农信网,并合法使用农信网站各项服务,不向农信发送干扰信息或攻击农信网上银行。
(八)客户应妥善保管已经注册的网上银行用户名及密码。因客户故意或过失之行为,包括未适当、谨慎保管该密码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对上述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承担民事责任。客户如遗忘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省农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九)客户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农信的款项。
(十)如客户自行查询发现或怀疑有未经本人或本人授权的网上银行交易记录,应及时告知。
(十一)客户一旦确信农信未能正确或及时执行已发出的交易指令,应当在错误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知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查询。以我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为准。
三、 农信权利及义务:
(一)农信应在客户在线注册成功后,按照网上银行查询版所提供的功能选项向客户提供服务。
(二)农信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
(三)农信社的任何工作人员均无权向客户询问其密码,客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农信社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无论客户实际上是否将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在该密码下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被视为本人所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四)农信对于网上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五)农信有权随时变更、增加、减少、取消或中止网上银行服务及功能的种类,而无须预先通知客户。
(六)农信对客户提供的注册申请资料和账户交易资料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由农信参考同类业务标准制定费用标准,在公布后予以收取。农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收费标准。
(八)农信将客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登录名视为农信在网上准确识别客户身份的有效依据,农信无义务核对客户其他身份证明。
(九)农信对于客户的任何通知,经农信于农信网站公告后即视为客户已经收到。
(十)农信因以下情况没有及时、正确执行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客户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2、客户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3、客户之行为乃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4、客户未能正确按照农信的有关操作使用规则、提示及条款正确操作;
5、农信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情况并及时以适当方式通知客户,客户仍无反映的;
6、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农信的情况。
(十一)农信在客户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农信业务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或终止对该客户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农信声明:
(一)农信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受客户注册卡情况的制约,如该卡挂失、止付、销户等原因不能使用,该项服务也自动终止。
(二)网上银行服务的所有业务交易,同样受我国金融法规和农信有关业务规定约束。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农信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三)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客户点击“接受”按钮后即刻生效。
(五)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网上浏览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如发生争议或与农信记录存在矛盾,应以农信提供的书面记录为准。
(七)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农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农信网站提供有其他网页的链接,该链接并不构成本农信网站的业务范围。农信对所链接网页的有效性以及该等网页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于使用本农信网站有关的网络、电讯连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以及对于使用本农信网站有关的病毒保护、网络安全,农信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对于客户所受任何该方面的侵害不承担责任。
(十)农信对于农信网站所使用或要求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兼容性以及其升级或更新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对于客户因使用相关软件所致故障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客户在使用网银办理业务时必须保证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十二)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福建省农村信用联社。